拓展资料
期货,英文名字是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真正可以交易的商品(商品),期货主要不是商品,而是棉花、大豆、石油、股票、债券等大众产品的标准化交易合同。因此,目标可以是某种商品(如黄金、石油、农产品)或金融工具。
交割期货的日期可以是一周后,一个月后,三个月后,甚至一年后。
买卖期货的合同或协议称为期货合同。买卖期货的地方称为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投资或投机期货。
历史
期货市场最早在欧洲萌芽。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就有中央交易场所、大宗交易和具有期货贸易属性的交易活动。最初的期货交易是从现货长期交易发展而来的。1848年,第一家具有现代价值的期货交易所成立于美国芝加哥,1865年确立了标准合同。20世纪90年代,我国现代期货交易所应时而生。中国有四家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期货品种的价格变化对国内外相关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最初的现货远期交易是双方口头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交付一定数量的商品。后来,随着交易范围的扩大,口头承诺逐渐被销售合同所取代。这种合同行为越来越复杂,需要中间人的保证,以监督买卖双方按时交货和支付。因此,世界上第一家商品远期合同交易所——皇家交易所于1571年在伦敦开业。
为了适应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改善运输和储存条件,为会员提供信息,82名商人于1848年组织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1851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引入远期合同;1865年,芝加哥谷物交易所推出了一项标准化协议,被称为“期货合同”,取代了原来使用的远期合同。这种标准化合同允许合同转售,并不断完善保证金制度。因此,一个专门买卖标准化合同的期货市场构成了期货成为投资者的投资理财工具。1882年,交易所允许以对冲的方式免除履约责任,增强了期货交易的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