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比特币、区块链等新数字金融样式出现,有不少非法分子打着新概念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传销和诈骗活动。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判决书显示,山东安丘法院对一起打着数字货币旗号,开展网络传销活动的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目前被羁押在两家看守所中。摘要:2019年1月以来,刘某、金某、刘某意、刘某盛利用互联网成立TRX超级社区,成为其发展传销组织的网络基地,利用节点分红、社区推广奖、社区运营奖等方式引诱他人下载TRX超级社区APP,注册并激活节点成为社区会员,要求参加者以购买虚拟货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自2019年1月以来,刘某、金某、刘某意、刘某盛利用互联网成立TRX超级社区,成为其发展传销组织的网络基地,利用节点分红、社区推广奖、社区运营奖等方式引诱他人下载TRX超级社区APP,注册并激活节点成为社区会员,要求参加者以购买虚拟货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发展下线会员骗取TRX币,再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把骗取的TRX币以现金形式销售出去,从而骗取财物,进行传销活动。
经法院审理,该平台注册会员16万余人,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层级在三级以上,传销资金数额累计1亿余元,骗取财物数额累计达250万元以上,四名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法院一审认定刘某等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四人3到5年的有期徒刑,合计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依法没收扣押的TRX波场超级社区网络传销平台TRX币变现人民币7658万元;依法没收刘某等四人扣押及变现的人民币1045万元,上述钱款均上缴国库。
这是山东潍坊市公安局2020年打击经济犯罪典型案例之一。这一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披露出传销网络化严重的问题,站在风口上的数字货币概念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人民银行等多部委连续3年发出联合提示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利用大多数人对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新概念、新技术不了解,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许以用户高额的回报,实则从事非法集资行为。不法分子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或者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并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