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丰城市两叔侄因投资虚拟币亏损而打起官司,法院驳回了李三的民间借贷诉讼请求。李三(化名),1983年生,李某某(化名),1963年出生。两人虽非血亲,但却以叔侄相称。李三手头有点积蓄,想通过投资赚点钱,就约李某某在小酒馆吃饭,打听有哪些好项目可以做。#法律人举案普法##普法行动#摘要:孔某某感觉上当受骗了,便一再要求吴某某退回自己投资的以太币ETH。有关部门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明确规定: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募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的“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李某某谈到网络快速赚钱,提到近年来虚拟币如比特币和以太币很火,让李三无比向往虚拟币投资。之后,李三希望李某某能帮助他投资虚拟币,李某某则表示自己一直在投虚拟币,无非就是增加投资额。
2018年9月,李三开始和李某某一起炒虚拟币。李三先后向李某某转账200000元,李某某将其中的资金转给自己的上线,并购买了虚拟币。然而,投资的虚拟币网站后来关闭了。
李三因感到上当受骗,要求李某某归还购买虚拟币的资金,但李某某称自己没有拿一分钱,都是用于购买虚拟币的。最终,法院驳回了李三的诉讼请求。
另一方面,青岛的两名年轻人也因投资虚拟币引发官司。虽然他们不禁向往虚拟币投资赚钱的念头,却最终也收获了官方的警示和教训。
总的来说,虚拟币投资盈利风险巨大,而且多数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法律不会保护虚拟币投机活动的结果,如果出现损失,只能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