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诈骗集团通过假交易所、假交友诈骗、钓鱼网页等诱导受害者购买USDT币并转账到指定账户进而实施诈骗。古检君提醒投资者,务必要提高反诈意识,高度警惕虚拟币投资骗局,保持理性投资心态,切勿轻信数字货币等所谓高科技网络投资为名的“投资平台”,选择合法投资方式,不盲目跟风投钱,投资前少点冲动、多些谨慎,提高防范意识,避免陷入骗局。...
近年来,随着网络金融的快速发展,区块链、虚拟货币、元宇宙等概念越来越受到关注。许多投资者渴望尝试通过投机虚拟货币来实现“自行车变成摩托车”,但最终通常会赔钱。
2022年至2023年,胡某、江某等人在古田县开设工作室,通过“WhatsApp”“Telegram等社交聊天软件,假成功女性交朋友聊天,骗取对方信任,引导受害人在虚拟数字货币投资平台注册投资,骗取受害人USDT货币。经审查,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胡某、江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社交聊天软件发送虚假投资信息,骗取他人USDT币,构成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对胡某、江某等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古检君说法
USDT货币(泰达货币)是一种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数字货币,属于区块链虚拟货币的范围,1USDT大约等于1美元。诈骗集团通过假交易所、假交友诈骗、钓鱼网页等方式诱导受害人购买USDT硬币,并转入指定账户进行诈骗。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理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通知》,指出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没有法律地位,USDT货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算法和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数字存在等主要特征,没有法律偿还,不应该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被害人被骗后,通常面临维权难、资金难以追回的困境。 古检君提醒投资者
,我们必须提高反欺诈的概念,高度警惕虚拟货币投资欺诈,保持合理的投资心态,不相信所谓的高科技网络投资“投资平台”,选择合法的投资方式,不盲目跟随投资趋势,投资前少冲动,多谨慎,提高预防意识,避免陷入欺诈。
相关法律链接:
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