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强律所非法集资案件辩护与研究中心曾杰律师、卢捷培律师接受当事人X及其家属的委托,从介入案件开始,团队为该案确定的辩护方向就是——无罪辩护,曾杰律师团队认为,该案既不构成帮信罪,也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两罪的指控,不管是从证据上,还是从法律适用上,都存在比较明显的问题,但是,从这类案件性质来看,该案应该属于全国首起,特别是在2021年虚拟货币十部门通知发出之后,开设虚拟货币交易所被明确认定为非法金融活...
主办律师:曾杰律师、卢捷培律师
涉嫌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非法经营罪→不起诉
案件结果: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不起诉
辩护方向:无罪辩护
作者: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案件辩护研究中心
律师曾杰发言: 刑事案件重罪成功无罪辩护,原因绝不是律师,是无辜当事人 家庭成员的无私信任并没有被十多年的量刑建议吓到 专业严谨的办案机关 正确的辩护方向 时间、地点、运气等原因造成的。
正文:
本案是虚拟货币交易所被指控非法经营罪的罕见案件,也是广强律师事务所今年第三起成功取得无起诉结果的案件。案件的定性首先从原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改为非法经营罪(支付结算类),最后进行无罪处理——怀疑不起诉。
本案当事人两次被拘留,强制措施两次变更为取保侯审。
辩护过程概述
2018年6月,当事人X企业接受他人委托,协助虚拟货币otc平台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后来,办案机关认为,由于电子诈骗团队可能会利用赃款与平台上的其他虚拟货币企业和客户一起销售USDT等虚拟货币,因此被认定为协助洗钱或支付结算活动。因此,X涉嫌利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被侦查机关拘留,然后取保候审。
调查结束后,当事人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于2021年7月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改变了案件的定性,认为当事人X所涉及的行为应当定性为非法经营罪。
2021年12月,检察院将在侯审中取保当事人X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
改变指控意味着涉案金额超过30亿元的虚拟货币交易所被控非法支付结算非法经营罪。如果不签订认罪,量刑建议可能高达10年以上。
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案件辩护研究中心曾杰律师、卢杰培律师接受当事人X及其家属的委托。从介入案件开始,团队为此案确定的辩护方向是无罪辩护。曾杰律师认为,此案既不构成帮信罪,也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这两种犯罪的指控在证据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然而,从这类案件的特点来看,本案应属于全国第一,特别是2021年虚拟货币十部门通知后,设立虚拟货币交易所明确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OTC交易平台和支付结算行为外观相似,检察院改变指控犯罪,不是特别意外事件。
对于犯罪变更的情况,曾杰律师团立即与检察院取得联系,了解对方变更控告的具体原因,即 “检察官认为设立虚拟货币交易所涉嫌资金支付结算活动”,曾杰律师收到检察院通知,一周后与其他律师沟通,案件将立即移送法院起诉。
时间紧迫。检察院指控方向确定为支付结算后,曾杰律师在看守所与当事人会面沟通,反复阅卷,重新整理平台模式后,曾杰律师与当事人达成共识。平台属于otc交易信息中介平台,只有虚拟货币的保管和分销活动,没有货币支付结算活动。产品的保管、分发和货币支付结算完全属于两个特点。表面的相似性并不代表本质的同一性。这个指控是中国第一个。因此,我们应该做更彻底的无罪辩护,努力得到中国第一个无罪案件的结果。
会见当事人第二天,团队前往检察院赴约,前往“认罪认罚”合同。在沟通中,曾杰律师团明确指出,不同意当事人签订认罪认罚,并提出此案属于全国首起。如果我们的律师同意认罪认罚,不仅仅是个案问题,更是全国类似案件的负面典型,属于历史责任,所以绝对不会配合劝导当事人签订认罪认罚协议。此外,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批准这类新案件的定性非法经营罪。整个沟通从下午3点持续到下午6点,双方始终在友好的气氛中进行。
今后,从专业严谨的角度来看,检察院并没有立即将案件移送法院,而是以全国第一类案件对待,认真处理研究。
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曾杰律师、卢杰培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多份法律文件,如《关于X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法律意见》、《XXX涉嫌非法经营罪取保候审申请书》、《关于审查XXX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羁押必要性的申请》等。
数日后, 当事人再次获得取保侯审决定,据自己所说,是在同仓人惊讶的眼神中,走出了拘留所。
这时,我们预测,本案非法经营罪的定性可能已经被撤销,上次长期面对面沟通取得了应有的效果。但是,既然案件的目标是不起诉,中间还有一个罪行障碍,那就是帮信罪。检察机关还应当将案件改为帮信罪,然后考虑是否起诉。
2022年7月,当事人X收到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决定。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后,认为当事人X的犯罪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证据之间的差异不能排除,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不起诉当事人X。